入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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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协会入会须知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自愿加入本会;
(二)承认本会章程;
(三)从事有关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之一或以上的建设工程咨询、工程顾问类企业以及本行业相关的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相关经济单位。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1名以上会员介绍;
(三)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五)签署《池州市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行业协会自律公约》;
(六)由本会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关心支持本会工作;
(七)履行《池州市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行业协会自律公约》;
(八)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1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联 系 人:唐丹
联系电话:0566-3229050
通讯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路与百牙路交界汇安楼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