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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5 来源:管理员 浏览次数: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阜阳、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规范我省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我厅制定了《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