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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我市先进造价咨询企业及先进个人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5 来源:管理员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2年度我市先进造价咨询企业
及先进个人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会员创先争优,不断提升咨询服务水平,规范企业管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协会负责人办公会议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先进造价咨询企业、先进个人评优评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评选活动评出先进造价咨询企业和先进个人,原则上先进造价咨询企业数不超过单位会员总数的25%,先进个人为16名。协会办公室负责评选的组织实施,并公布评选结果,进行表彰。
02、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市价协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本着自愿原则,均可申报参加评选活动。
1、先进造价咨询企业评选条件:
(1)遵守会员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市价协会员单位。
(2)遵守和执行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等,遵守行规行约,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信用状态良好,参评年度未受处罚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3)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本地区名列前茅。
(4)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廉洁自律、勇于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与责任感。
(5)品牌意识强,管理制度规范健全,管理方式信息(网络)化,建立了良好的企业文化。
(6)企业党建工作有序推进,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
(7)企业员工技术力量雄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团队精神。
(8)维护员工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员工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掌握行业先进技术、参加专业课题研究、编写专业论著和撰写论文等。
(9)自觉维护行业利益,积极参加各级行业协会组织的活动,支持行业协会工作,热心公益事业。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遵守会员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市价协个人会员。
(2)遵守和执行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等,遵守行规行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诚实守信,参评年度未受处罚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3)自觉维护行业利益,重视社会效益,热心支持公益事业。
(4)具有丰富工程造价管理经验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5)努力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在本单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或在专业理论研究中贡献突出。
(6)积极参与工程造价规范性、指导性文件书籍等编制工作,以及工程造价领域里的学术研究工作。
(7)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二)协会单位和个人会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参评年度内不符合造价咨询企业要求的;
2、参评年度内有被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和被各级造价协会通报批评的;
3、参评年度内被有关主管部门和各级协会记不良记录的;
4、参评年度内有行贿记录的;
5、其他违法情况。 (三)申报参评的会员,应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评选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严重失实的还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已经取得先进造价咨询企业和先进个人称号的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一经查实申报材料失实将撤销其先进造价咨询企业和先进个人称号。
03、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首先在单位内部组织开展自评,初评通过后对照标准实事求是的填写《先进造价咨询企业申报资料表》和《先进个人申报资料表》。
2、参加评选活动的单位与个人,应将申报材料及时上报协会办公室,截止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3、市价协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协会单位和会员微信群等广泛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4、被评选出的单位与个人会员,市价协分别授予“先进造价咨询企业”、“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5、评选不收取任何评审和申报费用,严禁各有关单位以各种形式收取费用。
04、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评优评先工作,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时报到协会办公室。
地址:池州市长江路与百牙路交界汇安楼7楼
联系方式:唐丹17744581269
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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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造价咨询企业评分标准》
附件二:《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个人评分标准》
附件三:《先进造价咨询企业申报资料表》
附件四:《先进个人申报资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