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我市收到2024年第33批注册监理工程师(住建部初始2024年第16批,变更、延续2024年第33批)初始、变更、延续证书贴条。现将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红森国际大厦B座12楼1209室
二、领取方式:
1、他人代领注册证书:凭注册单位介绍信(注明领取注册人员的姓名)或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注明领取注册人员的姓名)、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2、本人领取: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介绍信办理;
3、领取变更及延续贴条的,携带本人注册证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4、注:延续注册换证人员,旧注册证书交回作废后,发放新证书。
附:领取名单
联系方式:0566-203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