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持续打造安徽建造升级版。完善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推进建筑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大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政策支持,加快培育特级资质企业,建立建筑业企业日常联系机制,力争全年建筑业产值增速达6.4%以上。全力推进中国建造(安徽)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将其打造为建筑业转型的中心枢纽和智慧大脑。开展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拖欠建筑业、房地产业企业账款清理,深入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创优建筑业市场环境。
三是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更新改造城市污水管网1500公里以上,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40万吨。巩固地级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基本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统筹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发现问题整改。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大力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加强装配式通用部品部件标准化应用。开展城镇园林绿化品质提升行动,新增改造提升城镇园林绿地面积15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城市“口袋公园”300个以上,常态化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健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整体保护利用。
四是提升城市建设治理水平。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启动城市更新省级立法,研究建立城市设计制度,完善城市更新技术标准体系。推进滁州、铜陵城市更新试点和43个城市更新片区(单元)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加强供水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皖北地区地下水源向地表水源置换,开展城市供水规范管理评估。强化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健全“一委一办一平台”工作体系,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深化城市精细治理。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效,力争地级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5%。常态化开展背街小巷、城中村、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治理,再建一批“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打造“最干净城市”。
五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住建。深入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重点将应用场景拓展至燃气用户终端、瓶装液化气和水环境等,推动城市生命线全覆盖、全流程、全链条防控。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更新改造城市燃气管道等地下管网2500公里以上。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等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强化案件查办震慑作用。
六是推进宜居宜业美丽村镇建设。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启动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省级立法,编制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分区分类提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指引。推进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普查建档,开展濒临倒塌、严重损毁的传统建筑抢救性修缮保护。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深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3%以上。探索推进特色乡镇建设。
七是扎实办好暖民惠企实事。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物业管理服务提升攻坚推进年行动,完善“话说物业”留言平台,建成运行全省物业管理综合平台,健全行业监管制度,提升物业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聚焦城镇供水供气供热薄弱环节,开展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止出现大范围长时间停供现象。营造一流行业营商环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清单化,优化提升建筑许可办理举措,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信访矛盾化解集中攻坚,扎实推进房地产开发交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和补偿、物业服务、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重点领域信访问题化解。
八是全面夯实住建发展基础。完善法规标准制度,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规规章“立改废”,编制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树状图,健全城建档案信用监管机制。强化行业科技支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加快推动“数字住建”落地实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落实“人才安徽行”系列活动,扎实推进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招才引智。注重做好舆论宣传,完善新闻策划机制,结合重点工作开展主题宣传,提升新闻宣传效能。
九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抓落实”重要要求,坚持“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持续抓好服务群众、服务人才、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眼见为实、一杆到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芜湖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铜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8家单位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在肥厅领导出席会议。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厅机关各处室(局)、驻厅纪检监察组、厅直各单位、各协会(学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