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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有效期至2025年3月)
发布时间:2023-03-26 来源:住建部 浏览次数:
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国家统计局批准
2022年3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 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2
三、调查表式
(一)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基本情况 ………………………………………………………………………3
(二)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人员情况 ………………………………………………………………………4
(三)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业务情况 ………………………………………………………………………5
(四)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财务状况 ………………………………………………………………………6
四、主要指标解释………………………………………………………………………………………………8
五、附录
(一) 企业和个体登记注册类型…………………………………………………………………………15
(二)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业工程类别……………………………………………………………16
(三) 企业隶属关系………………………………………………………………………………………17
(四) 向国家统计局报送和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统计资料清单……………………………18
一、总 说 明
(一)调查目的。为了解全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基本情况,为政府、企业和行业组织等提供信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范围。凡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都应执行本报表制度。企业应按照全国标准和统一编码填报报表,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在非企业属地设立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分支机构(无独立建设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由持证单位汇总上报。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设立的从事非监理活动的分支机构,包括从事造价咨询、高科技产业及其他多种经营的子公司,凡拥有50%以上权益性资本或者有控制权的,由该工程监理企业统一填报本报表。工程监理企业不汇总下属具有独立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企业的年报数据。
(三)主要内容。本调查制度主要调查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业务情况、财务状况。
(四)调查方法。本调查制度属于全面调查。
(五)调查频率及时间。本调查制度为年度统计。持有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于次年2月28日前通过网络系统完成填报和报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次年3月31日前完成催报、审核,并以网络系统将数据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六)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为部门统计,由国家统计局批准,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并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与管理。省级、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并负责督报与数据审核事宜。
(七)质量控制。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报送的数据,特别是财务数据,必须按企业确定的数据上报。企业应坚持严谨认真的态度,不得虚报、瞒报。
(八)统计信息共享情况。本调查制度的部分汇总数据可以同国家统计局共享。信息共享的责任单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建设咨询监理处,责任人为该处负责人。
(九)主要统计指标公布情况。年度统计综合数据以“全国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公报”形式于次年8月30日前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
(十)本调查制度使用国家基本单位名录库补充完善调查对象有关信息和部门基本单位名录库。
(十一)本调查制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二、报 表 目 录

表号

表    名

报告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页码

建监

1表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基本情况

年报

 

 

 

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

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报送方式:

网络系统填报;

 

报送日期: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为次年2月28日前;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次年3月31日前。

3

建监

2表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人员情况

4

建监

3表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业务情况

5

建监

4表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财务状况

6




三、调 查 表 式 

(一)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基本情况

表    号:建   监   1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2〕44号

填报企业:                         20   年                              有效期至:2025年3月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  企业名称:                                 

3  企业曾用名称:                             

4  法定代表人:                               

5  企业和个体登记注册类型:□□□    【按附录(一)填报】

6  行政区划代码: □□□□□□                

7  邮政编码:□□□□□□                      

8  通讯地址:                                  

                                              

9  联系电话:□□□□-□□□□□□□□        

10 传    真:□□□□-□□□□□□□□         

11 企业电子信箱(E-mail):                         

12 企业的网址(Internet):                         

13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最高级别)证书编号:□□□□□□□□□□号

14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综合资质□

专业资质【按附录(二)填报】

□□ □级 □□ □级 □□ □级  □□ □级 □□ □级 □□ □级 □□ □级 

□□ □级 □□ □级  □□ □级 □□ □级 □□ □级 □□ □级 □□ □级

事务所资质□

主营业务:□□ □级【按附录(二)填报】

15 企业具有的其他资质及等级:

工程设计 □级  建筑业企业 □级  工程咨询资信 □级

16 企业隶属关系:□□□□□□【按附录(三)填报】

17 中央企业主管单位名称:                                    

18 注册资本:        万元             币种

19 企业设立子公司数:       个

20 企业首次取得监理企业资质的时间:    年  月

企业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由企业报送。

2.统计范围是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

3.报送时间为次年2月28日前。报送方式为网络系统填报。


(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人员情况

 

表    号:建   监   2   表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2〕44号

填报企业:                         20   年                              有效期至: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