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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2023年度优秀单位会员、优秀个人会员、优秀成果认定评价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2 来源:管理员 浏览次数:
皖建监协〔2024〕23号  
各市建设监理协(分)会、监理专委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章程》《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优秀单位会员、优秀个人会员、优秀成果认定评价办法》,应广大会员要求,协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单位会员、个人会员、优秀成果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别
1、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2023年度优秀单位会员(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优秀监理企业)
2、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2023年度优秀个人会员(全过程工程咨询优秀项目负责人、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
3、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2023年度优秀成果(服务类成果、研究类成果)。
二、名额设置
优秀单位会员控制在会员单位数量20%内,优秀个人会员控制在个人会员数量的10%内(全过程工程咨询优秀项目负责人控制在100人内、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控制在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6%内,优秀监理工程师控制在持有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水平能力(监理工程师)证书人员8%内),优秀成果奖控制在200个内。
三、组织工作
本次优秀认定工作按照企业申报、地市协会推荐、省监理协会组织认定三步进行。
1、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统一制定优秀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成果申报条件、评分细则,并建设申报系统;
2、企业按照申报条件、材料格式要求等组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会员系统内申报;
3、各地市监理协会(分会、专委会)参照评分细则进行审核,按照省协会设定的名额提出本地市优秀企业、个人、成果认定的推荐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推荐名单及相应的申报材料一并报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外地企业直报省协会);
4、省协会从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成立评议委员会,负责本次优秀认定评议工作。
5、评议委员会根据各地市推荐的会员单位申报的材料,严格按照认定条件和认定细则,客观、公正地进行审核,提出认定推荐名单,由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认定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6、最终认定名单将于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上予以公告。
四、纪律
1、各申报单位要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获得认定项目的,一经查实,通报批评,收回已经取得认定项目名称并取消参加下一次认定的资格。
2、评议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认定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制作本次认定项目的证书,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认定公布
1、申报单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告及发放证书;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认定名单。
2、认定活动宗旨为会员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参评企业不收取任何申报参评费用。
六、时间安排
本次优秀认定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会员单位组织申报应于2024年12月18日前在会员系统里提交,各地市监理协会(分会、专委会)进行推荐,应于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和推荐工作。省协会秘书处负责申报材料的汇总工作,对于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提交评议专家委员会审核,评议委员会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协会将在2025年1月中下旬进行认定公示。
七、联系方式
协会评议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罗芳、高田
电 话:0551-62876438、62876459、62876429
(根据有关政策,对参与竞赛获奖的有关单位及个人申报认定,各市进行推荐审核时,选择直接认定,可以不占指标)
特此通知。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