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协会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领导机构
组织架构
理事单位
会员单位
入会须知
协会荣誉
信息中心
协会公告
协会动态
行业动态
会员风采
培训信息
政策文件
建党百年
资料查询
法律法规
规范标准
其他规范性文件
行业成果
项目案例
荣誉名单
市场参考价
下载专区
入会申请表
自律公约
材料价格信息
市场参考价信息
信息中心
协会公告
协会动态
行业动态
会员风采
培训信息
政策文件
建党百年
咨询热线
0566-3229050
协会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中心
◇
协会公告
关于公布协会2025年度优秀认定计划的通知
2025-03-11
为进一步推动我协会各项工作,激励先进,树立榜样,表彰在行业内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提高行业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特制定2025年度优秀认定计划,具体事项见附件。请各会员单位对照优秀认定计划表,提前准备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方案会陆续在协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尽请关注。
查看详情 →
关于缴纳2025年度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
2025-03-04
各会员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保障2025年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现根据《池州市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协会章程》文件规定开启2025年度会费收缴工作,请各会员单位按会费标准办理会费缴纳手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查看详情 →
转发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2025-02-17
建人规〔2025〕1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林业和园林局、水务局,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市管理局,中直驻皖有关单位,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下载: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2月1
查看详情 →
转发 | 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在全系统开展“科创住建”大家谈活动的通知
2025-02-13
建党函〔2025〕61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林业和园林局、水务局,阜阳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广德市和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厅属行业协会(学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大会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全系统干部群众解放思想、真抓实
查看详情 →
池州市建筑管理处关于征求调整我市建设工程材料清单内容意见的函
2025-02-12
各有关单位:根据安徽省造价总站《关于发布2025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基本清单的通知》,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基本清单品种大幅删减,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提升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本地材料信息价清单调整工作征求意见,具体清单详见附件。请各单位于2025年2月17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池州市建筑管理处。附件下载:附件一二附件三
查看详情 →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补充征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的通知
2025-02-12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林业和园林局、水务局,阜阳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厅管协会(学会)、行业协会,各相关单位: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建人〔2023〕169号)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于近期补充征集一批专家,组建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领域统一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
查看详情 →
协会通知 | 2025年春节放假通知
2025-01-24
查看详情 →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2025-01-17
查看详情 →
关于召开池州市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行业工会联合会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2025-01-14
请各会员单位填写参会回执表,并将电子档发送至协会邮箱:932405607@qq.com。参会回执表下载:
查看详情 →
2024年第50批注册监理工程师领证了
2025-01-09
各有关单位: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我市收到2024年第50批注册监理工程师(住建部变更、延续2024年第49批,遗失补办2024年第46、47批)变更、延续、遗失补办证书贴条。现将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取地点:红森国际大厦B座12楼1209室二、领取方式:1、他人代领注册证书:凭注册单位介绍信(注明领取注册人员的姓名)或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注明领取注册人员的姓名)、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2、本人领取: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介绍信办理;3、领取变更及延续贴
查看详情 →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末页
上一页
2/1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