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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人函〔2024〕571号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林业和园林局、水务局,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中直驻皖有关单位,省直、厅直各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65号),现就做好2024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为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违规“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治理对象严肃查处工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资质标准》)印发以来,部分地方反映需就执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作进一步明确。经研究,现通知如下:一、加强检测资质管理(一)关于鼓励合伙企业申请检测资质。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申请检测资质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通过告知承诺等方式,适当优化申请材料和审批流程。在专项资质认定中,具有独立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3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等省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省级政策支持文件,积极探索推动我省城市更新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关于支持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文件草案有修改意见的,可以在截止时间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我厅。邮寄地址:安徽省
  • 建审函〔2024〕502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更好地应用于招投标、资质申报、信用评价等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信息归集范围(一)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包含总承包项目、专业承包项目以及专业分包项目。(二)其他
  • 经企业申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核查,“馨香花园安置点A区A1#~A6#楼及地下室土建工程项目”等2家项目工程达到市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向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监督科口头或书面反映。联系人:童骁  联系电话:2027411附件:2024年上半年申报市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一览表2024年7月5日
  •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根据《关于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22〕73号),我局起草了《池州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7月5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书面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1224789102@qq.com。联系人:李贵     联系电话:0566-2028019附件:1.《池州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2.《池州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 5月31日,第二届监理咨询企业家专题研讨会在成都圆满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监理行业的近400位领导、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代表们,围绕“聚焦新质生产力探索增长新路径”这一主题,共同描绘行业发展蓝图。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副会长、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会长、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名誉会长苗一平到会指导。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协会党支部书记郁磊作为演讲嘉宾,在会上以《传统工程咨询行业新质生产力之认识、思考与实践》为主题进行专题发言。协会秘书长宋洁、监事长赵红志受邀参会。 上图: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副会长、安徽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39号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共225项,其中220项为推荐性标准,全部条文为推荐性条文;另外5项标准中部分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其余条文为推荐性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释义》《工程建设标准编制指南》等相关规定和解释,全文强制标准和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推荐性标准和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文国家鼓励采用、企业自愿采用。我厅之前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安徽省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目录 &
  • 全体会员,各相关单位: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协会标准工作委员会组织技术评审、2024年4月23日协会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批准立项编制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团体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和《建筑幕墙工程项目管理规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立项标准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我会反映。 联系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宋洁联系电话:0551-62878127电子邮箱: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