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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招标计划发布工作,切实提升招标透明度和竞争度,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示范文本》,通知自2025年2月1日遵照执行。
  • 2月18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国将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的障碍,尽快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两新”,加快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尽快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占企业总量提升至92%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扩大至92%以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营经济的规模实力、创新水平、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接下来将继续坚决破除市场准入、要素获取的碍,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尽快修订出台新版市场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5日 (此件有删减) 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制定本政策举措。一、更大力度提振消费1.着力提升消费能力。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健全企业
  • 近年来,政府采购领域出现了一些异常低价成交的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财政部对此高度重视,并在2024年12月18日发布了《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旨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一、背景与问题早在2018年,徐焕东教授通过其文章《政府采购异常低价成交当谨慎》对政府采购领域中的异常低价成交现象发出了警示。在该文中,徐教授深入分析了政府采购中频繁出现的超低价格中标,包括零预算和零报价的情况,这些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他强调,这
  •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执法监督,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力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
  • 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水务局):为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加快打造规范高效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依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单位制定《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负面行为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招标准备和实施阶段、项目履约阶段的各项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
  • 皖农计财〔2024〕145号各市农业农村局、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我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规范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农业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安徽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
  • 我厅组织修编的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规程》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月6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编制组。联系人:章可    联系电话:18170056405邮 箱:kzhang233@126.com 附件:1.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规程(征求意见稿)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规程》编制说明3.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12月6日
  •  财库〔2024〕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合法、公正、高效,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