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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科〔2023〕77号 省直各单位,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促进合同能源管理与建筑节能产业协调发展,制定以下意见: 一、加快培育建筑节能服务产业市场 支持以园区为载体引进设立专业化节能降碳管理服务平台,系统谋划推进园区节能降碳工作。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运营等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与用能单位分享节能效益
  • 水建设〔2023〕156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水利部   2023年5月19日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行为,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弘扬工匠精神,展示我省工程造价行业风采,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决定举办安徽省第三届建设工程造价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建设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池建办函〔2023〕10号)文件,我处决定开展市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员申报建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自印发之日起10日内。二、申报条件:申报人应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材价格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品质、性能及用途,掌握价格信息的采集、测算、
  • 市建筑业协会、市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协会、市城投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加强造价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造价信息发布水平,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建标〔2021〕46号)等有关规定,现发布本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一、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员(以下简称:“造价信息员”)是指由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造价站&rdqu
  • 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重点工程管理局,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更加公平公正、开放有序、充分竞争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促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我厅制定了适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联系电话:0551-62875022邮箱:zzk1117@163.
  • 中价协〔2023〕17号各有关单位:为提高造价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保障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服务质量,现就做好2023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方式(一)线上培训我协会联合地方协会和专业工作委员会主要以线上方式为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提供网络继续教育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级协会和专业工作委员会积极组织本地区或本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参加线上继续教育学习。(二)线下培训各级协会和专业工作委员会应充分调动院校、企业、社会组织及培训机构力量,按照需求导向原则,适时开展注重实效的线下专题教育培训活动,同时为学员提供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