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价协〔2024〕62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工程造价民事纠纷化解方面的专业优势,根据《关于选聘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纠纷化解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联调委【2024】8号)要求,我协会决定协助选聘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纠纷化解专家委员会工程造价争议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家申报条件专家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见附件通知。二、专家聘任程序中价协将在充分考虑地区和专业需求、严格控制聘任人数的基础上,择优选聘。选聘名单及申请表将推荐至全国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