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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及学员:为加强我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质量和实效,提升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自2026年起,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和学习形式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习平台和路径学习平台:“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建造人才综合服务(网址:https://rc.zhctc.com)。学习路径:学员访问学习平台,点击“教育培训”栏→服务导航→注册执业人员→二级注册造价师,通过“皖事通登录&rdquo
  •  附件下载: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工程造价简报》第23期
  • 各市造价协会,各会员单位: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23—2024年度优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认定活动的通知》(皖价协〔2025〕17号),我们组织对2023—2024年度优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进行了评审,通过企业申报、市级初审、专家评审和理事长办公会审定,并经公示后,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2023—2024年度优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认定名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25年12月22日 (池州全咨协会会员单位获奖节选)
  • 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优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认定办法》,我们组织开展了2023—2024年度优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认定活动。经企业申报、市级初审、专家评审和理事长办公会审定,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1日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协会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1131室。 邮 编:2300
  • 《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9日正式发布实施,我省将在今年计价依据动态调整内容中增加安全生产责任险相关费用,请有关单位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建质规〔2025〕6号.pdf
  • 为进一步提升会员服务质量,方便大家学习继续教育课程,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系统进行了改版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功能:为方便大家使用手机学习网络课程,我们开发了“造价网络教育”手机版APP,现已上线试运行。用户可在官网“继续教育系统”或“人才培养”栏目中找到二维码,扫描下载安装使用。其功能、课程、学习进度与PC端同步更新。二、PC端调整:“继续教育系统”PC端已迁移到官网首页,需使用&ldq
  • 中价协〔2025〕61号 各会员单位、相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政策精神,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立足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促进工程造价行业数据资源高效流通,搭建了“工程造价数据资产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平台搭建主要目的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成为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动能。平台搭建旨在宣传企业的数据资产情况,构建规范化、
  • 各有关单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修订了团体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详见附件1、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2月18日之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侯 赞联系电话:010-68331264邮  箱:biaozhun@ccea.pro 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  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现就《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29日。可以通过信函将书面意见寄至合肥市紫云路996号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邮政编码230031),也可以发送至电子邮箱:ahzjjjk@sina.com。附件:1.《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nsp